信望愛四福音平行經文合參

§103 服侍主的條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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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文:
馬太福音
10:37-39

19:29
16:24-25
馬可福音


10:29-30
8:34-35
路加福音
14:25-27
17:33
18:29-30
9:23-24
約翰福音

12:25
37「愛父母過於愛我的,不配作我的門徒;愛兒女過於愛我的,不配作我的門徒;38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配作我的門徒。39得著生命的,將要失喪生命;為我失喪生命的,將要得著生命。」 10:37-3925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。他轉過來對他們說:26「人到我這裡來,若不愛我勝過愛(愛我勝過愛:原文是恨)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姊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27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能作我的門徒。 14:25-27
33凡想要保全生命的,必喪掉生命;凡喪掉生命的,必救活生命。 17:3325愛惜自己生命的,就失喪生命;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,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。 12:25
29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,或是弟兄、姊妹、父親、母親、(有古卷加:妻子、)兒女、田地的,必要得著百倍,並且承受永生。 19:2929耶穌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,或是弟兄、姊妹、父母、兒女、田地,30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,就是房屋、弟兄、姊妹、母親、兒女、田地,並且要受逼迫,在來世必得永生。 10:29-3029耶穌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人為 神的國撇下房屋,或是妻子、弟兄、父母、兒女,30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,在來世不得永生的。」 18:29-30
24於是耶穌對門徒說:「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25因為,凡要救自己生命(生命:或譯靈魂;下同)的,必喪掉生命;凡為我喪掉生命的,必得著生命。 16:24-2534於是叫眾人和門徒來,對他們說:「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35因為,凡要救自己生命(或譯:靈魂;下同)的,必喪掉生命;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,必救了生命。 8:34-3523耶穌又對眾人說:「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24因為,凡要救自己生命(生命:或譯靈魂;下同)的,必喪掉生命;凡為我喪掉生命的,必救了生命。 9:23-24

  1. 《黑馬牧人書》103.3(比喻篇9.26.3):
    那些粗暴者是已經否認了上主且不回轉的人,他們變得貧瘠,如同曠野;因為他們不再與上帝的僕人交往,而是我行我素,他們就自毀靈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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