梁天樞聖經地圖

9 創圖四 009 亞伯拉罕的生平〈創圖四〉亞伯拉罕的生平
亞伯拉罕是一位極為重要、亦為大家極熟知的人物,其相關記述於聖經中所佔篇幅頗多,應無需一一詳述。本文僅以兩幅地圖,簡略概述他的足跡。
* #創11:10-32| 亞伯拉罕原名亞伯蘭,是閃的第八代孫他拉之子;他有兩位兄長拿鶴和哈蘭,及一位妹妹撒萊。他拉原定居於迦勒底的吾珥大城;他拉帶著亞伯蘭等離開吾珥,到了哈蘭,就住在那裡。
* #創12:1-7| 耶和華指示亞伯蘭離開本地、本族,他聽命前往迦南地,並帶著妻子與姪兒同行。到了示劍,耶和華向他顯現,說要把該地賜給他的後裔;亞伯蘭就在那裡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。見動線1及參創圖三 $008 動線1。
* #創12:8-9| 後來,他從示劍遷到伯特利和艾之間的山,見動線2,在那裡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。以後,又漸漸遷往南地去,見動線3。
* #創12:10-13:1| 因迦南地遭遇饑荒,他就往埃及去,見動線4(參創圖三 $008 動線2);之後再回南地,見動線5。
* #創13:3-12| 他從南地漸漸遷往伯特利,見動線5;在伯特利,他與羅得分離(參創圖五 $010)。
* #創13:14-18| 與羅得分離後,亞伯蘭遷到希伯崙居住,見動線6;在那裡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。
* #創14:1-16| 北方四王攻打南方五王,也把住在所多瑪的羅得和羅得的財物擄去。亞伯蘭聞訊就追到何把,救回羅得。(參創圖三 $008 動線3及創圖六 $011)
* #創16| 亞伯蘭八十五歲時尚無子嗣,撒萊建議將使女夏甲給他為妾;夏甲給亞伯蘭生了兒子以實瑪利。(參創圖七 $012)
* #創17:1-21| 亞伯蘭九十九歲時,耶和華再次向他顯現,與他立約,將他改名為亞伯拉罕,並應許他作多國的父,使他的後裔繁多;要求他的後裔都要受割禮,作為與神立約的證據。又將撒萊改名為撒拉,並且應許她要生一個兒子。神也應允必賜福給以實瑪利,使他成為大國。
* #創18:1-15| 亞伯拉罕在希伯崙的幔利接待耶和華與兩個天使;其中一位預言次年撒拉必生一子,但撒拉聽見心裡暗笑。
* #創18:16-33| 耶和華向亞伯拉罕透露將滅所多瑪和蛾摩拉,亞伯拉罕為所多瑪祈求,最後祂准許即使城中只有十個義人,就不毀滅那城。(參創圖五 $010)
* #創20| 亞伯拉罕遷移到基拉耳,見動線7。
* #創21:2-4| 亞伯拉罕一百歲時,撒拉給他生了一個兒子,起名叫以撒。(參創圖八 $013)
* #創21:9-14| 夏甲和以實瑪利被逐。(參創圖七 $012)
* #創21:22-34| 亞伯拉罕與非利士王亞比米勒在別是巴立約,見標線8。
* #創22:1-19| 神試驗亞伯拉罕,要他帶以撒往摩利亞,把他獻為燔祭。(參創圖八 $013)
* #創23| 撒拉去世,葬在希伯崙的麥比拉洞。
* #創24| 亞伯拉罕差遣僕人往拿鶴的城去,為以撒娶妻。(參創圖三 $008 動線1)
* #創25:1-6| 亞伯拉罕又娶基土拉為妻,她給他生了六個兒子;後來打發他庶出的眾子往東方去(參創圖三 $008 動線4)。
* #創25:7-10| 亞伯拉罕去世,葬在希伯崙的麥比拉洞。
亞伯拉罕七十五歲(大約主前2160年)離開哈蘭往迦南,八十六歲生以實瑪利,一百歲生以撒。撒拉去世後,他又娶基土拉為妻,她給他生了六個兒子。亞伯拉罕一百七十五歲去世。
亞伯拉罕一生的重點是神五次與他立約,簡述如下:
A.第一次立約:亞伯蘭離開吾珥前,神對他說:「你要離開本地、本族、父家,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。我必叫你成為大國。我必賜福給你,叫你的名為大;你也要叫別人得福。為你祝福的,我必賜福與他;那咒詛你的,我必咒詛他。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。」(#創11:31-12:3|,參#徒7:2-3|)
B.第二次立約:羅得離開亞伯蘭以後,神再次應許亞伯蘭,要將迦南地賜給他和他的後裔。(#創13:14-17|)
C.第三次立約:當亞伯蘭從四王手中救回羅得以後,神在異象中啟示亞伯蘭,要賜給他多如天上眾星的後裔,並將迦南地賜他為業。(#創15:1-21|)。
D.第四次立約:亞伯蘭九十九歲那年,耶和華向他顯現,與他立約。神將他改名為亞伯拉罕,立他作多國的父,應許使他的後裔繁多,國度將從他而立,君王將從他而出。神要求他的後裔都要受割禮,作為與神立約的證據。又將撒萊改名為撒拉,使她作多國之母。並且應許次年撒拉必生一個兒子,要給他起名叫以撒;神要與以撒堅定所立的約。此外,也應允賜福給以實瑪利,他必生十二個族長,神要使他成為大國。(#創17:1-22|)
E.第五次立約:神要試驗亞伯拉罕,要他把他獨生的兒子以撒獻為燔祭。亞伯拉罕和以撒的回應,符合神的心意。所以神指著自己起誓說:「論福,我必賜大福給你;我必叫你的子孫多如天上的星,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。」(#創22:1-18|)
這五次立約皆含一個必要條件,乃必須順服神、遵從神。五次立約的內容包含以下三個重點:
A.建立大國的應許:此乃僅指以色列民,也就是雅各的後裔;神給他們的土地和國是永遠的(見#創17:7-8|)。
B.個人的應許:1.後裔繁多(#創17:6|);2.得著神賜福;3.使他的名尊大;4.成為別人的祝福。
C.給外邦人的應許:地上萬族都因他得福。此應許藉著亞伯拉罕的那一個子孫「基督耶穌」,可以臨到外邦人。(#加3:14,16|)
「聖經」乃包含兩個「約」,即「舊約」(Old Testament)和「新約」(New Testament)。「舊約」有七個神與人和民族所立的約,內容則為立約的條件及雙方履行概要,以作為後人的殷鑑。
註:聖經主要的八個約:
1.伊甸之約:#創1:28-30;2:15-17|。
2.亞當之約:#創3:14-19|。
3.挪亞之約:#創8:20-9:17|。
4.亞伯拉罕之約:#創12:1-3|。
5.摩西之約:#出20:1-31:18|。
6.大衛之約:#撒下7:4-16|。
7.與以色列人之約:#申30:1-10|。
8.新約:#來8:7-13|。
#耶31:31-34|耶利米已預言神將要另立「新約」,不同的是「舊約」係經雙方同意,再由神親自刻在石版上;「新約」則是神把祂的律法寫在人的心版上,聖靈並內住在我們心裡,讓人可以與神建立獨特、親密和永遠的關係。主耶穌曾說:「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『新約』,是為你們流出來的」(#路22:20|、#來8:6-13|)。新約的英文為「The New Testament」,testament英文字義乃為「遺囑」。「遺囑」係屬「約」的一種,其特點為:1.條件乃由立約者單方決定;2.立約者去世後,約便立即生效;3.約的內容不能更改或取消。主耶穌為世人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功效也是如此,因此整本由「舊約」和「新約」合稱的聖經都是神與人所立之約;而且新約乃成就舊約,舊約則啟示新約,兩約並無衝突。
亞伯拉罕後半生都在迦南地度過,當時迦南地是一片起伏不平的崎嶇山地,各城之間交通非常不便;因此易於防守,卻不利統一,頗適合小型城邦獨立發展。亞伯拉罕到達以前幾個世紀,由於迦南地位處埃及和兩河流域之間,而且是他們彼此往來的唯一通道,文化深受兩者影響,因此一直是文化水平甚高之處,僅次於蘇美和埃及。該地域早已有示劍、艾城、耶利哥、伯特利、希伯崙、拉吉、伯善、米吉多等城市,且大多有建造頗佳又厚的城牆。自出土的文物得知,他們係於城邦型政治型態下各自發展。主前2200年左右,迦南地被半遊牧民族入侵(可能是亞摩利人),經歷一場大災難,幾乎所有的大城鎮被毀滅,人口銳減,造成其政治和人文真空數個世紀。當亞伯拉罕到達迦南時,迦南已有相當高的文化水準,但人口稀少;政治上似仍受埃及轄制,只是影響力已大不如前。當時似可隨處搭建帳蓬及任意放牧,並無人管制,顯示土地空曠、居民不多。亞伯拉罕常去的南地,即希伯崙以南之地,特別是別是巴以南,現今既乾旱且炎熱,不適於居住和農作;惟經考古證實,主前十九世紀以前,南地許多城市,雨量足夠,亦即當時前後,確實是尚具吸引力之處。